甘教高〔2014〕12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甘肃省教学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规定,在35所高校申报的324项教学成果的基础上,经甘肃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发挥传统优势,突出学科特色,注重能力培养,交通运输学科工程优化系列课程群建设与实践》等21项成果获得省级一等奖(已经省政府批准),《西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的探索与实践》等29项成果获得省级二等奖,《<有机化学实验(第三版)>(教材)》等100项成果获得教育厅级奖,省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省教育厅级奖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3000元、20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希望各高等学校继续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并注重获奖成果在日常教学中的推广和应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
附件:
2013年度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一览表.xls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