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甘农大教字〔2006〕86号)和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中期检查:2012年度立项的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甘农大教字〔2012〕62号)。自筹项目前期研究成效显著者(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可参加学校中期考核,考核通过学校给予后期经费资助,其余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检查。
2.结题验收:经学校立项,未按期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甘农大教字〔2012〕62号)。
3.立项以来获得各类奖励的项目,不再参加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直接予以结题。
二、材料提交
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提交《甘肃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及中期工作报告、发表的论文及反映研究成果的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提交《甘肃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鉴定书》(一式三份)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发表的论文(正刊)、研究成果的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软件制作与开发类项目需提交软件及使用手册一套。
上述材料须按项目装袋,封面上贴好材料目录,经各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甘肃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及《甘肃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由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统一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电子版发至jiaoyan@gsau.edu.cn. 未按期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终止项目研究。
三、组织验收
学校将成立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专家组,对各项目组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中期检查和不通过;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通过结题、不通过。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将作为评选教学成果奖的主要依据。对于研究成果显著,实际应用价值高的项目,将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推广;对于研究进展缓慢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取消立项资格,终止经费资助,且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研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本单位项目的研究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按时完成。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学校教务处网页查看并下载,附件不随文印发。
甘肃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3年9月15日
表格下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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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