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与要求
1.各项目须对照2022年本项目《申报书》提出的预期目标,于2025年6月23日前提交相关结项验收材料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再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须提交《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2,一式五份);
(2)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须提交《甘肃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3,一式五份);
(3)各项目均须提交不少于 5000 字的成果报告(一式五份)、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提交2《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并同步准备5分钟验收答辩汇报PPT,验收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成立结项验收专家组,专家对各项材料进行检查、评审后提出结项鉴定意见。
3.项目结项鉴定材料中的项目名称、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成果形式,应与立项时相同,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4.通过验收答辩的项目,须于2025年7月1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结项鉴定表》、成果报告WORD版及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发送至gsaujyk@126.com邮箱。
联系人:陈俐伶
联系电话:7631350
附件:1.2022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名单
2.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鉴定表
3.甘肃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鉴定表
4.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甘肃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