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甘教高[2011]15号)精神,学校将对我校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质量工程”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学校成立“质量工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兴绪
副组长:张新虎 唐致刚
成 员:王文棣 蔡原 各学院院长
二、检查和验收项目范围
教育部和甘肃省级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名师等。
三、检查和验收的方式与程序
1.项目自查: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20日结束。各学院组织各项目自查,写出项目实施自查报告、项目实施工作总报告,提交《甘肃农业大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以及反映项目建设成果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同一项目数量超过一项的,以学院为单位对项目进行总结、汇总。
2.学校检查:学校根据各项目自查情况,将于5月底组织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查,并安排部署迎接省教育厅检查准备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教育厅检查和验收:省教育厅将于6月初对我校所有项目进行检查评审,经教育厅对项目检查评定后,发文公布。没有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省教育厅将取消项目称号。具体事宜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 本次“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各学院院长为本次“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领导本单位“质量工程”项目自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状态数据的审核。各学院要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项目自查工作和撰写相关自查材料,确保“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项目要依据项目立项时的申报书或立项后的建设任务书以及申报立项建设标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准备项目实施成效的相关支撑材料。总结务必保证真实、具体,需根据建设任务书或立项建设标准,逐条总结,并辅以数据详细说明。所有数据皆从项目实施之日计算。
3.省级以上(含省级)精品课程要确保课程网站畅通,按照教育部精品课程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增加课程教学录像,争取实现全程教学录像上网。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要做好网络维护工作,协助各课程组做好课程网站安全维护,确保网络畅通和课程网站的安全。
4.请各单位将“质量工程”项目自查报告、项目实施工作总结、《甘肃农业大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表》(一式三份)及支撑材料于5月20日前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发至jiaoyan@gsau.edu.cn。
各学院要以这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对实施国家和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进行认真总结,要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做好整改提高工作,为进一步实施好下一阶段的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做好充足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