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近期我司草拟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紧紧抓住实施“质量工程”的有利时机,按照适度稳定规模,合理调整结构,充实办学条件,全面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做好近期的本科专业设置管理与建设工作。
从2007年开始,高等学校申请备案、审批的专业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每年8月31日(比原规定时间提前2个月)。请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提早准备,合理安排好专业申报工作。专业备案、审批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受理专业备案和审批事宜。
具体工作安排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的通知》为准。
附件: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下载)
教育部高教司
二○○七年六月十日
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高校专业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我省高等学校申报备案、审批的专业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7日。相关学院必须将申报专业材料于7月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