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为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学校专业结构,持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凸显专业建设的区域特色和学校特色,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甘肃农业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规划》(甘农大教发〔2022〕2号)、《甘肃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甘农大教发〔2022〕4号),结合学校专业建设情况,现将2023年本科专业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与要求
1.应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2.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专业结构,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推进四新建设,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围绕服务绿色低碳、多功能农业、生态文明、乡村发展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布局建设一批新兴涉农专业。
3.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4.应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5.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均需进行备案或审批申请。
二、申报程序
1.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广泛调研,根据需求确定新设专业必要性,研制新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专家对设置专业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提交学院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
2.学校根据教育厅工作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审定、公示,公示无异议进入下一程序。
3.推荐申报的新专业将专业设置申请材料提交教育部专门网站进行备案或审批申请,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其中,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录 的 新 专 业 , 统 一 在 教 育 部 网 上 服 务 大 厅 ( 网 址 :zwfw.moe.gov.cn,以下简称大厅)进行审批。申请设置以上两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以及申请撤销专业等均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gdjy.moe.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备案。
4.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专业设置申请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3年5月1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780230996@qq.com邮箱):
1.专业申报表一式五份。申报目录内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2.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式五份。
3.新设专业论证报告一式五份,专家论证意见一式一份。
四、其他
有意向申报新专业学院请积极着手准备,具体事宜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耿婵娟
电话:7631350
附件:1.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含申报表)
2.甘肃农业大学新设本科专业专家论证意见
3.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甘肃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