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确保预评估的有效开展,现要求各学院、职能部门、项目组对其所负责的专家案头材料进行细致完善。尚未提交材料的项目组应迅速构建材料体系,并确保所有材料于3月28日18:00前提交至评估办,以便对评估所需的专家案头材料进行整理、归纳和查漏补缺。学院、职能部门、项目组需提交的材料明细可参考附件。
电子版提交至邮箱:gnpingguban@163.com
纸质版提交至评估办公室3(躬行楼215)
联系人:魏洋静 联系电话:0931-7609272
附件:各学院、职能部门、项目组需提交材料明细表
评估办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