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省属高等学校专业申报工作的相关规定,甘肃省高等学校专业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为做好2010年我校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本科专业要遵循“适度稳定规模,合理调整结构,突出办学特色,全面提高质量”的原则。所申报新增专业必须要从我校学科专业发展实际出发,在充分考虑现有师资、教学资源、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的前提下,选择学科基础好,就业面宽,社会适应性强的专业进行申报。
二、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要认真做好专业设置和建设规划工作,从学校和本学院办学定位出发,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实际,加强对拟申报专业的充分调研,认真分析毕业生就业状况、社会需求及未来发展趋势,做好专业申报论证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中要明确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并做到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与课程设置的一致性,对新专业开办的条件、专业师资贮备及申报后期建设和资金投入等状况也要做出具体明确的分析。
三、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电子文档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一式六份,新增专业申请论证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式两份,于2010年5月17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同时提交超链接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