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2012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积极组织申报。
一、新增专业申报应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的需求,符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向,符合教育部及其他有关部门颁布的专业设置管理的规定;要有利于突显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有利于整体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
二、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要从学校和本学院办学定位出发,以现有学科专业为依托,认真分析现有专业的办学情况,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实际,做好专业结构调整和建设规划工作,开拓新的专业增长点,逐步扩展专业领域,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布局和规模。
三、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要在对该专业的全国布点情况以及招生就业情况、社会需求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开办专业的发展前景进行分析,并对办学条件、专业师资贮备及申报后期建设和资金投入等状况做出具体明确的分析和规划,写出详尽的论证报告,制订出科学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四、增设专业应在教育部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范围内确定,本科专业目录仍按照1998年版目录执行(可查阅2009年版《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但同时应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教高厅函[2011]28号),考虑新目录执行后的专业衔接问题。申报专业名称严格按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原则上不申报目录外专业。
五、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电子文档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一式七份,新增专业申请论证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式两份,于2012年5月15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同时提交超链接电子文档。